1 讀者使用圖書館保護級的視聽錄影節目帶時,會受到下列那些使用限制?
(A)未滿 6 歲兒童不得借用觀賞,6 歲以上未滿 12 歲之兒童需有父母或成年親友陪同觀賞
(B)未滿 6 歲兒童不得借用觀賞,6 歲以上未滿 15 歲之兒童需有父母或成年親友陪同觀賞
(C)未滿 7 歲兒童不得借用觀賞,7 歲以上未滿 12 歲之兒童需有父母或成年親友陪同觀賞
(D)未滿 7 歲兒童不得借用觀賞,7 歲以上未滿 15 歲之兒童需有父母或成年親友陪同觀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65), B(47), C(82), D(22), E(0) #2139146

詳解 (共 2 筆)

#3754840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17 日

第 12 條

錄影節目帶分下列五級:

一、限制級(簡稱「限」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觀賞。

二、輔導十五歲級(簡稱「輔十五」級):未滿十五歲之人不得觀賞。

三、輔導十二歲級(簡稱「輔十二」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觀賞。

四、保護級(簡稱「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

五、普遍級(簡稱「普」級):一般人皆可觀賞。

21
0
#4231002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第12...

(共 2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