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退稅」之說明,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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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yen198017 大二下 (2022/05/24)
本提解答應修正為因個人錯10年因稽徵機關錯15年:110年12月修正依稅捐稽徵法28條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之日起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稅捐稽徵機關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 第一項規定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