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之所以存在不得以通常修憲程序變更的憲法原則,係源自何處?
(A)憲法本文規定
(B)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C)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D)國民大會代表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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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6), B(389), C(549), D(86), E(0) #2799813
統計: A(466), B(389), C(549), D(86), E(0) #2799813
詳解 (共 7 筆)
#5414536
我國不得以通常修憲程序變更的憲法原則,係源自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499號:修憲界限的憲法基本原則(就是不能更改的本體)
修憲有界限理論,修憲不得更改之四大核心:民主共和國、國民主權,人民基本權利、權力分立與制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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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6568
答案就在第二題題目
佛心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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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9883
修憲有界限說 j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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