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汽車肇事處理相關事項,何者錯誤?
(A)迅速對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並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B)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C) 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相關人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D)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務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仍得報告警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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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92), C(78), D(874), E(0) #1528837
統計: A(27), B(92), C(78), D(874), E(0) #1528837
詳解 (共 4 筆)
#2793155
四十、汽車肇事時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
(一)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應迅作下列之處理如下:
1.迅對受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2.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3.向主管人員報告經過。
4.在高速公路肇事,應儘速將隨車備用車輛故障標誌,在肇事現場後方約一百公尺處豎立,警告後方來車,以防追撞。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火災,肇事人及在場人應迅予撲救,防止災擴情大,並即就近報告警察機關儘速救助。
(三)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之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關係人之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四)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物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得不報告警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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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687
原本題目:
1. 關於汽車肇事處理相關事項,何者錯誤?(A)迅速對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並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B)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C) 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相關人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D)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務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仍得報告警察機關
修改成為
1. 關於汽車肇事處理相關事項,何者錯誤?(A)迅速對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並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B)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C) 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相關人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D)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務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仍得報告警察機關
1. 關於汽車肇事處理相關事項,何者錯誤?(A)迅速對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並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B)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C) 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相關人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D)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務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仍得報告警察機關
修改成為
1. 關於汽車肇事處理相關事項,何者錯誤?(A)迅速對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並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B)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C) 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相關人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D)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務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仍得報告警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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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686
原本答案為99,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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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4519
1. 關於汽車肇事處理相關事項,何者錯誤?
(A) 迅速對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並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O)
(B)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O)
(C) 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相關人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O)
(D) 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務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仍得得不報告警察機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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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迅對受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A)
2.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B)
3.向主管人員報告經過。
4.在高速公路肇事,應儘速將隨車備用車輛故障標誌,在肇事現場後方約一百公尺處豎立,警告後方來車,以防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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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火災,肇事人及在場人應迅予撲救,防止災擴情大,並即就近報告警察機關儘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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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之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關係人之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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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路交通事故僅有財物損失或輕微傷害,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得不報告警察機關。(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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