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條 (法律之名稱)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三條 (命令之名稱)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1.下列何者屬於機關發布之命令的名稱? (A)通則(B)準則(C)條例 (D)..-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