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士法第13條
記帳士得在登錄區域內,執行下列業務:
一、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二、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三、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四、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
前項業務不包括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簽證attestation是會計師的工作。
1.依記帳士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記帳士之執行業務範圍?①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