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車輛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15年,在什麼條件下,得辦理財產報廢?
(A) 1次維修費達新購車價值達10%以上者
(B)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20%以上無法改善者
(C)最近3年之維修費,平均超過該車新購價值40%以上者
(D)行車里程數高於相同條件車輛之60%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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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5), B(8), C(20), D(7), E(0) #2825219
統計: A(235), B(8), C(20), D(7), E(0) #2825219
詳解 (共 1 筆)
#5310565
39條: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之車輛,而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
1.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
用。
2.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3.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
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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