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是六書中的象形字
(A)美
(B)心
(C)本
(D)河。
統計: A(114), B(5769), C(158), D(246), E(1) #4915
詳解 (共 9 筆)
六書的判斷方法:
1. 看到一個字,先看看它的字體能不能拆開〈拆開之後的形體得各自代表一個獨立的意思,否則就不能拆。〉
2. 如果字形不能拆開,那一定是象形或指事字。到底是象形或指事字呢?只要弄清楚那一個字是不是代表一個具體的物,如果是代表一個可以看得到、摸得到的東西,那一定是象形字;反之,則是指事字。例如:「瓜」字,不能拆,而「瓜」是可以看得到、摸得到的東西,所以是象形字。
3. 如果能拆開,那一定是會意或形聲字。到底是會意還是形聲字呢?只要判斷那一個字有沒有聲符就可以了。如果有聲符,那一定是形聲字;反之,則是會意字。例如:「江」字,可以分成「水」及「工」兩個字,而「工」臺語的讀音是「ㄍㄤ」,「江」字的臺語讀音也是「ㄍㄤ」,因此,「工」是「江」字的聲符,所以,「江」字是形聲字。
補充說明:
1. 古人造字的原則共有六項,稱為(六書) 。
2. 六書是就已有的文字加以研究分析,整理歸類所得,因此我們可以依據六書的類別,為每一個字找出當初造字的方法。
3. 一般習用之六書名稱與次序: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4. 六書之中象形字最早;形聲字最多。
5. 造字的基本法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6. 造字的補充法則---轉注、假借。
7. 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稱為「文」---象形、指事。
8. 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稱為「字」---會意、形聲。
9. 象形與指事之別---象形是具體的「物」;指事是抽象的「事」。
10. 會意與形聲之別---會意是「形符」+「形符」;形聲是「形符」+「聲符」。
馬自達解釋的真詳盡
讚+++
(A)美:會意 (C)本:指示 (D)河:形聲。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