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
105年 -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試題本科別:核能工程、工業衛生安全、消防工程、工業安全衛生專業科目(一): 安全衛生法規#6056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試題本科別:核能工程、工業衛生安全、消防工程、工業安全衛生專業科目(一): 安全衛生法規#60565 |
科目: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試題本科別:核能工程、工業衛生安全、消防工程、工業安全衛生專業科目(一): 安全衛生法規#60565
年份:
105年
科目: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1. 依據「勞動基準法」,童工的定義為:
(A)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
(B)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
(C) 未滿十五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
(D) 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晴
B1 · 2017/05/08
推薦的詳解#2178155
未解鎖
勞動基準法- 第44條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
(共 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