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本領有臺灣後,為了舒緩本土的人口壓力,開始鼓勵家世清白、刻苦耐勞的日本人移民臺灣。臺灣總督府在考
量土地取得的難易程度之後,將臺灣某地區做為設置官營移民村的首選。依據上述,請問:日治早期設置的官營
移民村主要在何地?
(A)北部
(B)中部
(C)東部
(D)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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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21), C(357), D(30), E(0) #3002387
統計: A(51), B(21), C(357), D(30), E(0) #3002387
詳解 (共 1 筆)
#5922989
1909年-1918年,為了加快移民試驗,台灣總督府開始積極介入移民措施,主管機關也從民政部殖產局林務課兼管改交由移民事業委員會專管,並在各移民地點設置移民指導所。1911年,面積10.8241平方公里(1116.5甲)的第一座官營吉野移民村於花蓮七腳川(今吉安鄉)設立。除了土地免費使用外,也提供三年的免費藥品補助。除此,還享有家屋建築費、農具花費、入院治療等費用的一半金額補助。而在以東部花蓮平原為主要目標的移民計劃,共引進了1700餘人的移民。之後,並陸續開發豐田村與林田村等兩移民村。進駐後,這些地名均更名為以移民者故鄉地名(多為四國、九州)為主,而此地名,二戰後多仍未更改,並沿用至現在。
1918年,總督府方面以移民實驗的已達成,官營移民無需繼續實施為由,停止花東地區官方移民村計劃。不過研究學者皆認為是效果未如預期下的不得已選擇。之後,轉為私營的花東移民開發於1917年-1924年繼續實行。合併後續官營之移民村,此期間共又開發了瑞穗移民村、末廣移民村等十數座、移民從數百人至千餘人的移民村。據估計,花東移民村的面積,共達150平方公里以上。[註 1]
雖然區分官營與私營,設立地點與年代又有差異,不過還是有其共同點。那就是移民村均由民營糖廠贊助、土地種植蔗糖用甘蔗不種植稻米糧食、人員來源多為四國九州、移民戶戶長大多為日本軍人且審查十分嚴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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