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聯合國國際海洋法會議總共召開 3 屆,下列何者為第 2 屆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的成果或特色?
(A)通過了 1958 年「領海及鄰接區公約」
(B)採用平行會議的方式討論
(C)不同利益國家集團的形成
(D)召開會議的目的在解決領海寬度與捕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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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0), C(6), D(39), E(0) #2308590

詳解 (共 3 筆)

#5401809
一、第一屆聯合國海海洋法會議:  通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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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9018

領海寬度和漁區界限問題提案

一、提案一:18國提案,認為國家有權確立12浬領海,如領海少於12浬,則有權確立領海基線起12浬漁區

二、提案二:美、英、日認為任何領海的擴大破壞了海洋自由原則,而12浬領海制度將危及國際航運事業

惟兩提案票數皆未超過2/3,此會議仍未解決有關領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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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7800
這是一道關於國際海洋法歷史發展的經典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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