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仁愛公司擁有信義公司 40%的股權,民國 105 年信義公司認列淨利$160,000,並支付$50,000
的現金股利給仁愛公司。請問 105 年仁愛公司帳上的該筆長期股權投資增加若干?
(A)$14,000
(B)$35,000
(C)$44,000
(D)$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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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 B(3), C(274), D(3), E(0) #1538722
統計: A(264), B(3), C(274), D(3), E(0) #1538722
詳解 (共 8 筆)
#2382481
回2F 因為題目寫"支付$50,000 的現金股利給仁愛公司"
而不是發放50,000的現金股利
所以不用乘上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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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7043
土銀這題支付現金股利沒有說給誰,就是給全部投資人,所以要乘上持股比
但一銀他已經表示要給仁愛公司了,所以不用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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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3992

難道土銀跟一銀的會計不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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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6352
好的,這是一道關於會計中長期股權投資的問題,我們來一步步分析。
題目內容:
* 仁愛公司擁有信義公司40%的股權。
* 民國105年,信義公司認列淨利$160,000。
* 民國105年,信義公司支付現金股利$50,000給仁愛公司。
* 問題:民國105年,仁愛公司帳上的該筆長期股權投資增加若干?
解題思路:
這道題目的關鍵在於判斷仁愛公司對信義公司的投資屬於哪種會計處理方法。
* 影響力判斷: 通常,當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20%至50%的股權時,會被視為對該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應採用「權益法」來處理長期股權投資。仁愛公司持有信義公司40%的股權,符合這個條件。
* 權益法原則:
* 認列投資收益: 採用權益法時,投資方(仁愛公司)應按其持股比例,認列被投資方(信義公司)的淨利或淨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這會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
* 認列現金股利: 當投資方收到現金股利時,應視為收回部分投資,因此會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
具體計算:
* 計算投資收益(增加部分):
* 信義公司淨利:$160,000
* 仁愛公司持股比例:40%
* 投資收益 = $160,000 * 40% = $64,000
* 這$64,000會使仁愛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增加。
* 計算股利影響(減少部分):
* 信義公司支付給仁愛公司的現金股利:$50,000
* 根據權益法,這筆股利被視為收回部分投資,因此會使仁愛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減少。
* 注意: 題目中已經直接給出了支付給仁愛公司的股利金額50,000。如果題目只給出信義公司總共支付的股利,我們需要自己按持股比例計算。這裡可以直接使用50,000。
* 計算長期股權投資淨變動:
* 淨增加 = 投資收益 - 收到的現金股利
* 淨增加 = $64,000 - $50,000 = $14,000
結論:
民國105年,仁愛公司帳上的該筆長期股權投資淨增加$14,000。
正確答案:(A) $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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