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有關保險契約受益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健康保險的受益人是由要保人指定
(B)在財產或責任保險的給付對象通常稱為被保險人或保險金請求權人,因保險金請求權人並無 「受益」的事實
(C)如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D)死亡保險金的受益人由要保人指定,在事故發生前皆可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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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8), B(33), C(2), D(8), E(0) #2933658
統計: A(268), B(33), C(2), D(8), E(0) #2933658
詳解 (共 3 筆)
#7392976
❌ (a) 選項錯誤:根據我國保險實務與相關法令規定,健康保險(醫療險、癌症險等)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因生病或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與生活費用。因此,健康保險的受益人強制為被保險人本人,要保人不得任意指定他人為受益人。
以下為其他選項正確原因的詳細說明:
- ⭕ (b) 選項正確:財產保險與責任保險屬於損害填補保險,其給付對象在法律上通常稱為「被保險人」或「保險金請求權人」,因為這類保險旨在填補被保險人實質財產上的損失,並不存在純粹獲得利益的「受益」事實。
- ⭕ (c) 選項正確:若契約中指定之受益人皆喪失受益權(例如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且無其他受益人可受領保險金時,該筆死亡保險金額即會視同未指定受益人,依法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
- ⭕ (d) 選項正確:在人壽保險(死亡保險)中,要保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前,隨時有權利指定或變更保險金的受益人,這屬於要保人的契約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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