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關於保險金信託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①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 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②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 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 不一定為同一人 ③保險金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人、未 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 ④信託給付屬本金部分,視為保險給付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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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24), C(23), D(146), E(0) #293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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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0726

本題出自保險法第138之2條

①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保險法第138之2條第4項規定:「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故為正確

②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定為同一人

保險法第138之2條第2項規定:「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為同一人,…」,故為錯誤

③保險金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

保險法第138之2條第2項規定:「…該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故為正確

④信託給付屬本金部分,視為保險給付

保險法第138之2條第3項規定:「前項信託給付屬本金部分,視為保險給付…」,故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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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26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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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 138-2 條 保險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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