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保險法規(含概要)
>
111年 - 111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108331
> 試題詳解
10 以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為保險事故之保證保險契約,依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契約應記 載事項?
(A)被保險人之姓名及住所
(B)債務人之姓名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債務人之方式
(C)受僱人之姓名、職稱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受僱人之方式
(D)保險事故之種類
答案:
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24), C(165), D(11), E(0) #2932958
詳解 (共 1 筆)
江漢龍
B1 · 2023/03/21
#5755233
保險法§95-3: 以債務人之不履...
(共 3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相關試題
14 依保險法之規定,以受僱人之不誠實行為為保險事故之保證保險契約,下列何項不是其應記載的事項? (A)被保險人之姓名及住所 (B)債務人之姓名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債務人之方式 (C)受僱人之姓名、職稱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受僱人之方式 (D)保險法第 55 條規定之事項
#777299
10 以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為保險事故之保證保險契約,依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契約應記 載事項? (A)被保險人之姓名及住所 (B)債務人之姓名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債務人之方式 (C)受僱人之姓名、職稱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受僱人之方式 (D)保險事故之種類
#2933288
10 以債務人之不履行債務為保險事故之保證保險契約,依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契約應記 載事項? (A)被保險人之姓名及住所 (B)債務人之姓名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債務人之方式 (C)受僱人之姓名、職稱或其他得以認定為受僱人之方式 (D)保險事故之種類
#2933328
11 下列關於保險人責任的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人對於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因故意或過失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B)保險人對於由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對於因要保人所有 之動物所致之損害,不在此限 (C)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負償還之責。 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 (D)保險人不得以其對於要保人所得為之抗辯,對抗保險契約之受讓人
#2932959
12 甲公司就營業上之過失對第三人所生之責任,向乙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嗣後其雇員丙駕 駛甲公司之車輛外出洽公時,因過失撞倒丁駕駛之摩托車,丁因送醫不治死亡。則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乙不得以丙之過失或甲選任監督之過失而拒絕賠償 (B)於損害賠償責任確定時,丁之家屬得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C)乙給付保險金後,不得向丙行使保險人之代位權 (D)丙之行為該當於業務過失致死罪,乃因犯罪而使保險事故發生,故乙得拒絕給付保險金
#2932960
13 下列關於火災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事故而完全滅失時,保險契約即為終止 (B)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保險人之負擔,以保險金額對於 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比例定之 (C)火災保險人,對於由火災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除契約另有訂定外,負賠償之責。 但因救護保險標的物,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者,不在此限 (D)保險標的物受部分之損失者,保險人與要保人均有終止契約之權。要保人與保險人均不終 止契約時,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保險人對於以後保險事故所致之損失,其責任以賠償保險 金額之餘額為限
#2932961
14 依我國保險法規定,對於被保險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之人 (B)同時為要保人時,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C)雖非要保人,但仍負有繳交保險費之義務 (D)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須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始生效力
#2932962
15 依保險法規定,關於複保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複保險乃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不同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 行為 (B)要保人故意不為複保險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C)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僅需將先前訂定保險契約之事實通知後保險契約之保險人 即可 (D)善意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就其各 自所承保之保險金額限度內,對被保險人負連帶責任
#2932963
16 甲以其房屋向乙保險人投保火災保險。投保時約定該房屋價值為新臺幣(以下同)2,000 萬 元,保險契約上載明保險金額為 1,000 萬元。該屋於保險期間內因火災而燒毀一部分,所受 損失為 300 萬元,若保單無其他規定,依保險法之規定,乙保險人應賠付之金額為: (A) 300 萬元 (B) 200 萬元 (C) 150 萬元 (D) 100 萬元
#2932964
17 甲以其價值新臺幣(以下同)300 萬元 A 屋,向乙保險公司投保 210 萬元房屋火災險,嗣後 鄰居丙烤肉不慎導致 A 屋全部燒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向丙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得依民法第 216 條之 1 損益相抵之規定,主張其賠償金額應扣 除保險金額 (B)乙保險公司給付 210 萬元後,甲與丙達成 90 萬元的和解金額,並聲明拋棄對丙之其他損害 賠償請求權,若丙善意不知甲受領保險金之事實,給付 90 萬元和解金給甲,丙得拒絕乙保 險公司之代位請求賠償 (C)乙保險公司給付 210 萬元保險金後,代位對丙行使被保險人甲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 丙得主張乙所賠償之保險金中有半數是由再保險公司攤付,故應予扣除 (D)若乙公司於事故發生 2 年後,始給付賠償金額予甲,於給付後,代位甲向丙請求侵權行為 之損害賠償,丙不得以時效消滅為由抗辯
#2932965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6
2025 年 · #127486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5
2025 年 · #127485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4
2025 年 · #127484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2
2025 年 · #127482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海事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1
2025 年 · #127481
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0
2025 年 · #127480
113年 - 113 專技普考_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20283
2024 年 · #120283
113年 - 113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20281
2024 年 · #120281
113年 - 113 專技普考_海事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20278
2024 年 · #120278
113年 - 113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20271
2024 年 · #12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