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你為分局派出所巡邏員警,線上接獲通知轄內發生街頭聚眾鬥毆案件,你聯絡其他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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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知足謙卑感恩 國二上 (2021/05/26)
有關聚眾鬥毆法條: 刑法 第 150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 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第 283 條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7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一、加暴行於人者。 二、互相鬥毆者。 三、意圖鬥毆而聚眾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