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下列那一種候選人之年齡限制最低?
(A)立法委員候選人
(B)縣長候選人
(C)直轄市市長候選人
(D)鄉長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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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91), B(50), C(54), D(1827), E(0) #935305

詳解 (共 6 筆)

#1149909
參選村里長、鄉鎮市區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得年滿23歲。
參選鄉鎮市區長,得年滿26歲。
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得年滿30歲。
參選總統、副總統,得年滿40歲。
165
1
#1159477

20

23

26

30

35

40

選舉權

被選舉權

村里長、鄉鎮市區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

鄉鎮市

區長

直轄市、

縣市長

監察委員

總統

62
1
#1242815
鹹23哩(立),鄉長娶阿六(26),直線長30cm(30),總統府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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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5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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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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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922
要是考到監察委員35歲就太惡質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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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639
參選鄉鎮市區長,得年滿26歲。 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得年滿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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