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修正案應公告多久後,再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A) 一個月
(B) 二個月
(C) 三個月
(D)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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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 B(40), C(656), D(7306), E(0) #356188
統計: A(85), B(40), C(656), D(7306), E(0) #356188
詳解 (共 5 筆)
#2561602
現在沒有國民大會,改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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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282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2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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