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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資賦優異組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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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依教育部規定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中輟生追蹤列管期限至什麼時候為止?
(A)國中畢業
(B)年滿十五歲
(C)年滿十六歲
(D)返校復學止
教甄◆資賦優異組
-
103 年 - 103學年度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特殊教育(資賦優異)#16517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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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
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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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0 )
1F
107已上岸特教教師雙榜啦
大二下 (2015/03/31)
第 3 條
學生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學生就讀學校、原轉出學校或新生應 報到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應依規定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教 育部,並報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 教育部應建置中輟生通報系統供學校辦理前項通報,並將行蹤不明學生檔 案資料傳送內政部警政署列管及協尋。 內政部警政署接獲前項學生檔案資料後,應傳送各地警察機關(單位), 配合協尋。 各地警察機關(單位)協尋查獲中輟生後,除通知註銷列管外,並應即通 知其法定代理人與原就讀學校或新生應報到之學校,會同鄉(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輔導學生復學。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應指定聯絡人於非上班時間,即時受理警察 機關(單位)通知,執行協助尋獲學生之復學事宜。 第二項之中輟生列管及協尋,至其
年滿十六歲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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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張育睿
大四下 (2018/04/26)
民國106年8月23日 該法條已改並修正為 至其滿十五歲之該學年結束 建議答案改為B
檢舉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04/26)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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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依教育部規定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中輟生追蹤列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