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照我國公職人員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何種公職人員,任期上有連選得連任一屆的限制?
(A)直轄市議員
(B)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C)村里長
(D)鄉鎮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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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1), B(559), C(304), D(6210), E(0) #1609415
統計: A(651), B(559), C(304), D(6210), E(0) #1609415
詳解 (共 7 筆)
#254422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4 條 (B)立法委員,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地方制度法
第 33 條 (A)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第 55~57 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D)鄉(鎮、市)長,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
第 59 條 (C)村 (里) 長一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各級民代、村 (里) 長連選得連任;各級民選首長連選得連任一屆。
242
0
#3350331
民意代表和里長沒有任期限制
其他都有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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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3594
村里長 :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
任期四年
無連任限制
17
0
#5085519
直轄市議員(無) VS 直轄市長(有)--->六都
縣市議員(無) VS 縣市長(有)--->新竹縣市
鄉鎮市民代表(無) VS 鄉鎮市長(有)--->五峰鄉 , 尖石鄉 , 關西鎮 , 苗栗市
原民區民代表(無) VS 原民區長(有)--->新北烏來區 , 桃園復興區 , 台中和平區 , 高雄茂林區 , 高雄桃源區 , 高雄那瑪夏區
區域立委(無) VS 總統(有)--->73位
原民立委(無)--->山地平地各3位
不分區立委(無)--->34位(各政黨任意提名)--->當選婦女名額不得低於1/2
村里長(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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