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探視
並依己方規定為家屬探視提供便利。
人員遣返雙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
10 我國人赴陸被中共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家屬卻遲遲未能前往探視,應屬《海峽兩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