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8313
年份:103年
科目: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10 甲與友人到KTV唱歌,離去時與乙因言語口角而遭毆傷,事後甲到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提出傷害告訴,隔天經警方查證乙身分為大學生,甲為免影響乙前途於是接受和解,前往派出所表示要撤回對乙的傷害告訴並再次製作筆錄。你是分局負責承辦本案之偵查佐,應如何處理?
(A)傷害為告訴乃論案件,當事人已明確表示撤回告訴,應即結案歸檔
(B)當事人雖撤回告訴,仍應將案卷保存6個月後再結案歸檔
(C)當事人雖撤回告訴,仍將案件函送管轄地檢署
(D)當事人雖撤回告訴,仍應追蹤完成和解再予結案歸檔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依據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87條:告訴乃論...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第四章 實施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