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六十條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6/30),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憲法第一百零五條
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9/30),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題目有爭議,如果把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視為是4/30再加3個月才是本題7/31前。
10 試根據現行憲法及決算法規定,指出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