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Part II : 職業道德1-50#137267
年份:113年
科目:證照◆金融職業道德
10 金融從業人員招攬業務時,不得以下列方式進行:(A)向客戶作不實陳述,僅強調容易獲利未同時說明相對風險(B)以多層次傳銷方式進行(C)宣稱金融商品交易簡明易懂,適合所有人士(D)以上皆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