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關於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請求賠償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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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國考戰士 高三上 (2021/09/02)
(D) 債權人請求賠償時,仍得解除契約 債務不履行法條解題順序: 民法227 or 226>256>260 第 226 條 (給付不能之效力-損害賠償與一部履行之拒絕)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 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第 227 條 (不完全給付之效果)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 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第 256 條 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得解除其契約。 第 260 條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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