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關於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權依法請求法院救濟
(B)訴訟權包括要求立法者依訴訟程序之目的制定法律之請求權
(C)訴訟權包括法院應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公平審判
(D)訴訟權包括提供犯罪被害人於法院程序進行中享有一定程序參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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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860), C(50), D(144), E(0) #2980832

詳解 (共 5 筆)

#5583389
(B) 訴訟權包括要求立法者依訴訟程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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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7669
D選項:

釋字805號

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遭受侵害時,有權依法請求法院救濟(本院釋字第653號、第752號及第755號解釋參照);法院並應依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公平審判(本院釋字第737號及第755號解釋參照)。犯罪被害人(含少年事件被害人),其依法享有訴訟上一定地位或權利時,於程序上雖非當事人,但仍屬重要關係人,基於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其於法院程序進行中,即應享有一定之程序參與權。犯罪被害人(含少年事件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之權利,乃被害人程序參與權所保障之基本內涵,為法院應遵循之正當法律程序之一環,自應受憲法之保障又,訴訟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具體內容,固應由立法者依各類程序之目的與屬性等因素,制定相關法律,始得實現(本院釋字第512號、第574號及第752號解釋參照)。惟立法者就犯罪被害人(含少年事件被害人)所定相關程序規範,無正當理由而未賦予其有到庭陳述意見之機會者,即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而有違憲法保障被害人程序參與權之意旨。少年保護事件之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性質上固然有別,然其被害人於不牴觸少年保護事件立法目的之範圍內,仍應享有一定之到場陳述意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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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3231
參考三民輔考(一)訴訟權的概念對於憲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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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7062
J574 憲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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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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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5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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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錯誤,訴訟權包括要求立法者依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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