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有關立法委員之地位與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得兼任官吏
(B)兼任官吏以外其他職務,並無任何限制
(C)不受彈劾
(D)得兼任民營事業機構之董監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47), C(11), D(15), E(0) #3311808

詳解 (共 3 筆)

#6207179
依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有關立法委員之地位與...

(共 50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6207531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3
#7318217

憲法第 75 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但對於「官吏以外」的職務並非完全沒有限制。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11 條及第 12 條,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但對於「純民營」事業的董監事,現行法規並無硬性禁止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