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全國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所得通報與查詢之對象,不包括 下列何者?
(A)幼兒園之董事長
(B)非營利幼兒園之甄審委員
(C)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理(監)事
(D)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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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7), B(1125), C(252), D(69), E(0) #1829905

詳解 (共 4 筆)

#3356753
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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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898
第 九 條  幼兒園、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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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5897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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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9880
第 九 條  
幼兒園、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各級主管機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五條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準用本辦法對下列人員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
  1. 在幼兒園任職之其他人員。
  2. 幼兒園之負責人、董事長及董事。【A】
  3. 在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任職之其他人員。
  4. 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負責人、董事長、理事長、董事或理(監)事【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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