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師級_ 法務: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34139 | 科目: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師級_ 法務: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34139

年份:104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10.下列何者不是屬於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或聲明異議之原因﹖
(A)對於執行書記官所為強制執行之方法
(B)第三人主張查封標的物非屬債務人所有
(C)執行法院有超額查封之情事
(D)對於執行法院排除租賃之命令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231727
未解鎖
聲請或聲明異議和提起異議之訴是不同的事情...
(共 27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