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上的人民基本權利義務:
1.被動地位的義務─例如當兵納稅
2.消極地位的自由權─居住、遷徙、言論、集會、結社、宗教信仰自由(這種消極的拒絕干涉作用,就發生了人民的自由權)
3.積極地位的受益權(國民地位)─行政上(請願訴願)、司法上(各類訴訟權)、經濟上(生存、工作)、教育權。
【請求國家在福利上積極介入的受益權】
4.主動地位的參政權
10.下列有關參政權權利性質之敘述,何者正確?(A)自然的權利(B)前國家的權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