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哪些情事時,主管機關將處以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250 萬元以下罰鍰? A: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B:未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C: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8 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
(A)僅 A
(B) A 及 B
(C) A 及 C
(D) B 及 C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635), B(1434), C(1357), D(4036), E(0) #703391
統計: A(4635), B(1434), C(1357), D(4036), E(0) #703391
詳解 (共 10 筆)
#1173880
A 項是重罪: 違反金融檢查權, 處50-250 萬罰鍰
BC是 中罪 處30-150萬
33
0
#1344918
郵政儲金匯兌法與郵政法皆有提及相似的規避、妨礙、拒絕檢查;
郵政法主要對象為交通部、郵政儲金匯兌為金管處,處罰也不一樣。
郵政法罰2萬以上10萬以下。(屬輕罪)
郵政儲金匯兌罰50萬以上250萬以下。(屬重罪)
25
0
#1152550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2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19
0
#2394137
(郵政儲金匯兌法§27)中華郵政公司違反監督權/檢查權之行使 罰50-250萬
(郵政儲金匯兌法§26)中華郵政公司違反郵政儲金匯兌法 罰30-150萬
nnnn
年率/內部稽核/接受第三人or保守秘密/儲金運用/業務授權監督管理辦法/中央外匯
14
0
#1142235
選項A來源:郵政法第43條,違反第28條規定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實施檢查,規避、妨礙、拒絕檢查者,處新台幣2萬以上10萬以下罰緩,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1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