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7 款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的類別?
(A)運動教練
(B)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C)演藝工作
(D)3K 製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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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4), C(1), D(37), E(0) #3778740

詳解 (共 1 筆)

#7311485
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7 款主要針對的是**「專業人才」,而 3K 製造工作則屬於「基層技術勞工」**的範疇,因此在法律分類上不屬於該法規規定的前 7 款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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