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12. 98 年11 月18 日公佈的特殊教育修正法提升了特殊教育的預算,假設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