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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關於第二審法院之判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認為上訴無理由者,只能以判決駁回之,不能撤銷改判
(B)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者,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就該案件自為判決。但因原審判決 諭知管轄錯誤、免訴、不受理係不當而撤銷之者,得以判決將該案件發回原審法院
(C)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基於「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均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D)因原審判決未諭知管轄錯誤係不當而撤銷之者,即應為第一審之判決
(E)一律給分


答案:E
難度: 簡單
5F
只要路是對的,就不怕路遠。 高三下 (2017/06/13)
一律給分的意思是什麼@@?都正確嗎?還是不正確?
6F
小小錄事上榜~繼續努力 幼兒園下 (2019/07/10)

小弟目前是五等考生

願有前輩能夠指教為何送分,萬分感謝。

A:非謂只能判決駁回

C: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非均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D:需第二審法院有第一審管轄權

 第三百七十條 (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C

依法條上訴雖無理由,而原判不當或違法者,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就該案件自為判決

第三百六十九條 (撤銷原判決-自為判決或發回)
      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或上訴雖無理由,而原判不當或違法者,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就該案件自為判決。但因原審判決諭知管轄錯誤、免訴、不受理係不當而撤銷之者,得以判決將該案件發回原審法院。AB
  第二審法院因原審判決未諭知管轄錯誤係不當而撤銷之者,如第二審法院有第一審管轄權,應為第一審之判決。D
7F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20/02/15)

A.第二審認為上訴無理由,以判決駁回

C.為被告不利益上訴,則不受不利益變更禁止的拘束

D.因原審判決未諭知管轄錯誤係不當而撤銷之者,如第二審法院有第一審管轄權,應為第一審之判決。

24 關於第二審法院之判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認為上訴無理由者,只能以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