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還是可以請求乙給付,只是乙可以拒絕B乙如果自願還錢則不可以再要回去C乙自己承認要還錢還是有效的D參考最佳解
補ABC的法條,說明參考樓上
民法第144條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A)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B);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C)。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47. 甲對乙有A債權,並由乙提供其不動產供甲設定抵押權,以擔保A債權。如A債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