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五條規定:「違反第九條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是否違憲,依司法院釋字第716號解釋指出何意旨?
(A)並無違憲法之規定
(B)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至遲於本解釋日起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C)尚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應儘速檢討修正
(D)不符憲法第十五條之財產權保障,至遲於本解釋日起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d840112 國一上 (2016/01/09)
 釋字第716號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尚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保障人民工作權、財產權及契約自由之意旨均無違背。惟於公職人員之關係人部分,若因禁止其參與交易之競爭,將造成其他少數參與交易者之壟斷,反而顯不利於公共利益,於此情形,苟上開機關於交易過程中已行公開公平之程序,而有充分.....看完整詳解
10F
詹姆士 高二下 (2016/05/21)
難得阿摩有有趣的評論,紓解讀書壓力。
11F
Messi 高二上 (2016/05/23)
分析的很精闢,結果答案是錯的~自刪吧~~

說實在的,考到這麼細的釋字內容,而716號又不是很夯的解釋,連司法官都不一定對了

時效、刑度等等,就算司法官在實務界,有時候還是要翻書查才記得的阿~~

不過警大二技的題目不意外就是了,出題方向跟一般國家考試不同
12F
喬治小肥肥貓 研一上 (2016/11/01)

請問答案錯在哪裡?

19.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五條規定:「違反第九條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