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選舉歷史遠從1935年(昭和十年)日治時期舉行的州、市、街、庄議員選舉開始,當時官派及民派議員各一半的兩次協議員選舉。在二十世紀初之前,歐美日各國的選舉皆非普選,三一法依據當時國際上的民主選舉慣例,選舉人設有性別與財產的限制,此條件對當時的臺灣略為嚴苛(年滿25歲男性,年納稅額五元以上,400萬臺灣民眾裡面,合乎資格公民者僅為28000人)但仍為台灣首次選舉。
7 日治時期,臺人的參政權是: (A)完全沒有選舉權(B)有限制的選舉權(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