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之發生係出於被害人之故意行為者,...
第 46 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傷害,或財物毀
損喪失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事故之發生,非因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之過失者,對於非旅客之被
害人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療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被害
人之故意行為者,不予給付。
17.依照大眾捷運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經許可,可以在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