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依稅捐稽徵法課予之「滯納金」,其性質應屬於下列何者?
(A)行政罰
(B)行政執行之手段
(C)行政救濟之方法
(D)行政賠償之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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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國三上 (2015/12/18)
滯納金性質為怠金,屬行政執行方式之一種,係以強制收取該金額而使之心生負擔,為督.....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高三上 (2019/05/24)

公法上該為而不為-代履行

        -怠金→怠金遲繳限期履行回歸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交錢

           →處以怠金仍不履行義務者→得連續處以怠金→逼你做

9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研二下 (2019/11/13)

捐稽徵法課予之「滯納金」,其性質應屬於行政執行之手段

10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20/10/26)

滯納金->行政執行之手段

滯報金->行政罰

釋字第 616 號

加徵滯報金係對納稅義務人違反作為義務所為之制裁,乃罰鍰之一種,係對人民財產權之限制,具行為罰性質,其違規情節有區分輕重程度之可能與必要者,自應根據違反義務本身情節之輕重程度為之。

對於滯納金之性質,大法官解釋認為與怠金類似,兼具有遲延利息之性質,惟學者見解認為其並非怠金,亦非行為罰,雖其次要目的有遲延利息之性質,但仍非為利息,是以與大法官之解釋有所出入,然從行政職刑法中怠金之規範是針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手段,並非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手段,大法官解釋確有其疑義。另對於滯報金、怠報金之性質,大法官解釋認為係行為罰,但學者見解卻認為與怠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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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稅捐稽徵法課予之「滯納金」,其性質應屬於下列何者? (A)行政罰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