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65條 III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第一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不得為之。 IV 前二項期間,自開會日或基準日起算。按照以上條文,並以每個月計算: 6/1-6/20 => 20日
5/1-5/31 => 31日 4/22-4/30 => 9日加總起來為60日,因此最後過戶日為4/21。
8 甲公開發行公司欲於 6 月 20 日召開股東常會,請問股份之最後過戶日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