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法 第99條
證券交易所應向國庫繳存營業保證金,其金額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12條
公司至證券交易所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億元
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18條
證券交易所經本會許可並依法登記後,應向國庫繳存營業保證金
前項營業保證金之金額,為其會員出資總額或公司實收資本額之5%
(以管理規則第12條最低實收資本額計算,證券交易所最低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台幣2,500萬元)
20 證券交易所依法應向國庫繳存何種款項? (A)賠償準備金 (B)營業保證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