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有關商業應否適用商業會計法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每月銷售額未達..-阿摩線上測驗
1F Alina Wang 國一上 (2016/05/29)
第八十二條(小規模合夥或獨資之排除適用) 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小規模商業釋疑
一、查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九條所稱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標準,前經本部呈奉行政院五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台五十七經六七九七號令核定為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五萬 元以下之獨資或合夥商業,但主管稽徵機關經依所得稅法暨營業稅法規定,對小規模合夥或獨資 二、至於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所規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經函詢財政部結果,關於營業稅法所稱之小規模營業人,係指依營業稅第十三條第三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 條規定,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目前為平均每月新台幣二十萬元)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至所得稅法所稱之小規模營利 事業,其認定標準亦同。又典當業依營業稅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尚非屬小規模營業人。(經濟部八十四、六、二十經八四商字第八四二一0四00號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