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銷售給東榮-逆流交易:
95年底未實現毛利=20,000,應消除20,000*60%
故投資收益為:(80,000-20,000)*60%
丙銷售給乙-側流交易:
95年底未實現毛利=20,000,應消除約當持股比例:40%*60%
故投資收益為:80,000*60%-20,000*24%
乙銷售給甲,不是東榮。
3 東榮公司持有甲、乙及丙公司各 80%、60%及 40%股權,取得成本與股權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