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死了所以不生效力
我是這麼理解的,今天剛好丙是他兒子,所以才會想他兒子可不可以代位繼承,但是今天如果受贈人是另外的陌生人,理所當然應該要不生效力,所以直接回推
丙比甲先死,因此不生效力(事後不生效力),還是歸屬甲之遺產
16 甲男、乙女有子丙、丁。丙與戊女結婚,育有一子己,然丙英年早逝。甲死亡後,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