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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6 甲男、乙女有子丙、丁。丙與戊女結婚,育有一子己,然丙英年早逝。甲死亡後,乙發現甲之自書遺囑, 載明欲遺贈丙 100 萬元,此遺贈效力為何?
(A)由丙之繼承人己代位受遺贈
(B)己未成年,僅得由丙之繼承人配偶戊代位受遺贈
(C)不生效力,該 100 萬元屬於甲之遺產
(D)不生效力,該 100 萬元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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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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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Police 上榜 大四上 (2017/03/15)
第1201條(遺贈之失效)  受遺贈人於遺囑發生效力前死亡者,其遺贈不生效力。 第.....看完整詳解
15F
希瓦 大二下 (2020/04/18)

丙死了所以不生效力

16F
109國營企管一年正取中油 大一下 (2020/11/13)

我是這麼理解的,今天剛好丙是他兒子,所以才會想他兒子可不可以代位繼承,但是今天如果受贈人是另外的陌生人,理所當然應該要不生效力,所以直接回推

17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1/29)

丙比甲先死,因此不生效力(事後不生效力),還是歸屬甲之遺產

16 甲男、乙女有子丙、丁。丙與戊女結婚,育有一子己,然丙英年早逝。甲死亡後,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