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2樓茶葉蛋,
如果您借人大錢不要求對方任何抵押, 亦未考慮對方還款能力, 那麼如題目發生意外債務人死亡, 留有之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 相信身為債權人的您應該不會強求不足之部分, 因為這一開始就是在您的能力範圍內所願意給的方便.
民法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
,不在此限。
民法第 1175 條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26 甲有一子乙。甲死亡時遺產有 30 萬元現金,並積欠丙債務 50 萬元。若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