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理事會:
定期會議: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
臨時會議:理事三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4 依工會法第 23 條有關會員代表大會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工會法第 23 條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A、D),至遲應於會議召開當日之十五日前,將會議通知送達會員或會員代表。臨時會議,經理事會決議,或會員五分之一或會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請求,或監事之請求(B、C),由理事長召集之,至遲應於會議召開當日之三日前,將會議通知送達會員或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得於會議召開當日之一日前送達。
4 依工會法第 23 條有關會員代表大會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定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