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下列那些訓練是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或委託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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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Yuri 國三上 (2017/01/08)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二條(訓練進修之權責)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制之研擬,事關全國一致之性質者,由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訓練、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 性訓練及行政中立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或委託相關 機關(構)、學校辦理之。 公務人員專業訓練、一般管理訓練、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及前項所定 以外之公務人員在職訓練與進修事項,由各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 政府或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主管機關)辦理或授權所屬機關辦理 之。 各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規定事項,有另定辦法之必要者,由各該機關以 命令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