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獨占事業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經主管機關 限期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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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4687102 大一下 (2018/10/25)
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心將罰則整理了一下,果然比較好背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參考: 公平交易法 事業行為罰鍰再處罰行為人(刑)行為人(金) 44 39 拒調查 結合申報不實 5萬~50萬 10萬~100萬 10萬~100萬42 不實與廣告 不當贈獎品 欺罔不公 損譽 5萬~2500萬10萬~5000萬二年 5000萬 40聯合(限轉售價) 妨公平競爭 聯合 獨占 10萬~5000萬20萬~1億 20萬~1億 20萬~1億;重大,銷10% 20萬~1億;重大,銷10% 二年 二年 三年 三年 5000萬 5000萬 1億 1億 39違結合申報規定 申報30內結合 違結合負擔 20萬~5000萬解、停、歇...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