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項表現屬於ADHD 兒童的「過動-衝動」行為 ?(A) 經常手..-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Melody Wen 大一下 (2012/04/28)
就美國精神醫學會1993年修訂的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DSM-Ⅳ) 草案標準中, 訂有詳細的診斷項目(洪儷瑜,民83): 分為「不專注」及「過動-衝動」兩大項,每一大項中, ADHD的孩子會符合其中症狀六項,症狀持續六個月以上。 A→為過動及衝動行為。 C、D→為不專注行為。 相關細項為以下: (一)不專注;出現下列不專注的症狀至少六項,且持續六個月以上,此問 題造成個體的不適應,且和他(她)的成熟度不一致: 1.經常無法注意細節、或在學校功課、工作的活動上經常因粗心而犯錯。2.經常無法持續注意力在功課、一件事或遊戲太久。3.經常表現出似乎不注意聽別人告訴他(她)的話。4.經常無法組織一件事情或活動。5.對於需要持續花心力的活動,經常表現出逃避或強烈的不喜歡。6.經常失掉(或忘掉)一些重要的東西(如作業、鉛筆、書本、文具或活 動所需要的玩具)。7.經常容易為外界的刺激所干擾而分心。8.經常忘記日常生活所需的事物。 (二)過動-衝動:出現下列過動-衝動的症狀至少六項,且持續六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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