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國民教育法授權各縣市政府訂定事項?(A)平安保險費 (B)學費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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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阿部6653 大四上 (2016/10/05)
第 5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免納學費;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並免繳其他法令規定之費用。 國民中學另設獎、助學金,獎助優秀、清寒學生。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收支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
第7條 本法第五條第三項所定雜費,於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免收;於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教學、訓輔業務、人事(教職員含薪資、福利、退休撫卹等)、行政管理、基本設備使用及校舍修建等所需費用為計算基準。 本法第五條第三項所稱代收代辦費,指學生個人需要及使用之事項,或學校為學生相關權益及福祉,接受委託代收代辦之下列費用: 一、教科書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 二、前款以外,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第五條第三項所定收支辦法規定得收取之費用。 |